公司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除了进行单一化元素的注册商标外,还会以商标组合的形式对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组合商标相对来说不容易被判定相似,那么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和华律知识产权小编一起来学习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吧!
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比如,肯德基的商标就是由字母和图形还有颜色组合在一起的组合商标。
对于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的组合商标来说,商标局通常会将其拆开并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则该组合商标将被驳回。
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方法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如果商标的整体含义、外观与在先商标有明显区别,不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的中文与其他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