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