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并成一个公司的行为。
(二)公司的分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的形式有:
(1)新设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为两个部分以上,另新社两个以上公司;
(2)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或营业的一部分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三)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