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新设分立是将原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被分立原企业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