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合同成立达迟延。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则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以收到承诺通知的时间为承诺生效时间。
4、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