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只是具有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在国内,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无权代理有:未授权之无权代理、越权之无权代理、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等,无权代理如果被代理人没有追认的,由代理人承担责任。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为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如果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越权代理人应该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