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合同中不能约定出现安全事故后免除一方责任的,如果约定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另一方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