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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吗

2022-05-3014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效力待定合同未作表示的,可以视为拒绝追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未作出表示的,可以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是无效的,而在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也可以撤销合同。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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