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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

2022-05-3015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预约合同的本质为契约,因此,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契约的规定。但应注意的是,预约合同的内容是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行为,因而在性质上它只能是诺成契约,
换言之,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排除了要物契约的可能性。
2、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的界定,不能仅依所使用的文字或合同名称来论断,而应当依照当事人约定的实质内容来判断。
3、一项预约合同的构成同时应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预约订立本合同的意思表示;二是构成本合同要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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