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构成要素:
(1)债权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要有债的关系。
(2)质物,可以是动产、权利,也可以是不动产。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质物是动产和权利。
(3)物的所有权,可以是债务人所有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如果是第三人财产,必须有第三人的同意。
(4)财产占有,即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
(5)变卖权,即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变卖该财产,并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