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