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情形:
(一)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二)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
(三)在破产欺诈案件中,不仅企业积极主动地实施,而且有的企业上级领导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法院也参与到破产遮债的行列,对破产选债予以支持纵容,甚至策划。
规范:
1、确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允许债权人进行债的保全。
2、采用“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对关联企业破产逃债行为,实行法人资格否认制度,追究具有控制因素的关联企业的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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