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抵押权与质权有五点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3.生效条件不同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登记,从交付起生效。
4.担保效力不同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5.权利实现途径不同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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