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申请商标的时候有必要申请版权吗?
有!
二者的保护重点不一样。商标是保护你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比如,前段时间小知写过《小龙坎商标驳回复审成功后:肃清上百家山寨店》里提到过,“小龙坎”这个商标注册成功后,别人如果和其一样的名字是不行的,要么饭店别开了,要么改名,与小龙坎这个名字区分开就好。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二者同时申请会有好处吗?
那还用怀疑吗?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此前已有无数成功案例,再此不赘述。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