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如民办教育机构存在擅自分立、合并学校、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骗取钱财;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的,都可以由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吊销其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