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形
(一)转让场所的限制。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四)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和接受本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