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