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可以注册下列商标:
1、第9类中“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中的很多小项都涉及到计算机、软件、下载等内容;
2、第16类中“1606印刷出版物”和“1607照片,图片,图画”等与线上产品实物化息息相关;
3、第35类关系到广告宣传、商业事务等方面;
4、第38类中“380024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和“380023计算机终端通讯”针对计算机的通讯;
5、第41类中“410099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410200提供在线音乐”和“410201提供在线录像”面向互联网公司的在线服务
6、第42类中“4220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