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申请文件。
2、提交材料,能够直接去专利局大厅或地方的专利代办窗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3、国家专利局下发受理通知书,正式进入审批流程。
4、缴纳申请费。
5、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的,则可授权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