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或在有形的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且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如小餐馆、小吃店及小作坊等。小餐饮选址应当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环境干净整洁;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污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