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3、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4、外国企业可以在我国注册商标,但是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