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5、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如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须附具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