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著作权属于作者。
作者是指:
1、自然人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二)著作权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照《民法典》、《公司法》、《民法典》、《著作权法》分别处理。
1、职务作品作品的著作权。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其归属:
1)、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归单位:
(1)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2)、其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享有,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