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或个人到市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书;
2、市政务中心受理后,到局审批科吴志勇填写《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
3、经由局审批科审核后,为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在核发《许可证》的同时准予办理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