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电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应当向电监会提出,
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2、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5)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