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证》。
2、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延续申请表;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申请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