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地的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虽然是在当地申请,但应该是要省消防部门审批的。
新消防产品投产前,生产企业必须先向市消防局申报,经审验产品性能和生产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方可生产。
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技术条件:
(一)有审查合格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有必要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
(二)有与生产、维修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备必要的产品检验和计量手段,有专门的检验、计量人员和场所。
(四)产品应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五)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应有向技术监督部门和市消防局备案的企业标准。本市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