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的,应当向文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文化经营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文化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所申请事项的申请书;
(三)、经营场地情况材料;
(四)、消防意见书;(网吧、娱乐业)
(五)、环保评估意见书;(娱乐业)
(六)、文化市场法规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