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
(二)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
(三)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废债。经营者将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厂房、楼宇等有效资产抽逃,投资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把债务和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
(四)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废债。
(五)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废债。
(六)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废债。
(七) 利用不规范破产逃废债。
(八)利用拍卖方式逃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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