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组织初审。市经贸委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会进行初审,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三、设立批复。市政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市经贸委在收到市政府办公厅批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公司筹备机构发函批复。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1、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会进行初审,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2、在收到市政府办公厅批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公司筹备机构发函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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