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两个平等的社会主体,订立劳动合同一般需要经过的程序是:
1、双方协商要约和承诺,也就是合同的条款。
2、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盖法人的章,必要时可书面委托所属的有关部门代为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委托人代为签字;劳动者应自己签字或盖章,遇有极特殊的情况,如本人因故出远门而合同又须及时订立,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签。
3、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可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鉴证。
4、劳动合同一般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1份,若合同鉴证部门需要,也可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