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定期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2、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候;
(4)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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