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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2022-05-1018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无论劳动者是在应聘时.还是在正式入职后,用人单位存在扣留劳动者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担保费用、入职押金或以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工资或奖金的形式收取预付违约金等行为的,均违背劳动给付不得强制的原则。对于扣押劳动者证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本人:对于向劳动者收取押金、预收违约金等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或被扣押物品损坏、遗失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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