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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效力如何

2024-01-0613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经完全履行的条款,没有必要变更;无效的条款,也没有必要变更;
(2)依法可变更的条款。法律规定不准变更的条款,一律不准变更;
(3)直接引起合同变更的条款。合同中某些条款由于合同履行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引起对其履行成为不必要或没有可能,这时,就会引起合同的变更;可见,这些条款本身就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就是要对这些直接引起合同变更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对于与合同变更原因无关的条款,就没有必要变更。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劳动合同变更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局部的更改,如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一般说来都不是对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往往不发生效力,仅对将来发生效力,同时,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劳动合同双方还应当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与劳动合同解除不同,劳动合同变更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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