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有三种情况: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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