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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恶意抢注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3、已被抢注成功;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对方法:
1、还没抢注成功
因为《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已经被抢注成功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遇到被抢注的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证明这商标你最先使用:
1、拥有该商标设计的版权;
2、该商标已经用于企业名称、字号。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3、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