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公司在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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