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冒专利,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以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那么,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
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
冒充专利,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
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
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有: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
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
如果行为人之行为所及专利是实际不存在的,则只能认定为冒充专利行为;
如果所及专利是他人已经取得的专利,才可认定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直接侵犯了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而冒充专利行为未直接侵犯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但会间接地给不特定多数的专利权人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