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人将其享有的股权通过有偿方式让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股东资格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是公司内部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对于个人私权的一种处分行为。而工商登记是在公司外部产生的行政管理行为,未经登记并不能否定公司内部行为的效力,仅导致公司内部行为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必须经批准或登记后才生效,因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规定,即可认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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