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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2022-04-2412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这里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招标。建设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
二是肢解招标。建设单位将应该招标的工程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必须进行招投标标的工程给予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里的工程一般指单项工程,如果将单项工程再进行肢解,来规避招投标,也将面临招投标无效,之后的建设工程合同亦无效;
三是虚假招标。表面上进行了招投标,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属无效的虚假招投标行为,依此招投标结果签订的合同;
四是恶意招投标。行为人主观恶意,欺诈或串通,导致中标无效,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如,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中标人的;招标人泄露标底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等等。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三无”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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