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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开的方式有哪些

2024-01-2215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如下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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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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