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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筑垃圾处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2022-04-2141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 成立法人公司,如xxx建筑垃圾处理厂。
2. 以法人公司名义(xxx建筑垃圾处理厂)向建厂所在当地政府报送申请文件,政府审批通过后,邀当地土地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共同选址。(备注:尽量远离村庄,若离村庄较近,选择密集人群下风向)
3. 找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制造商提供加工处理配置方案,要综合考虑政府要求,盈利情况、环保等多方面问题。
4. 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
5. 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审批。
6. 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进行审批。
7. 以上手续做完之后,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及土地部门的《土地选址意见书》之后,即可开工。剩余其他手续可边建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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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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