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出资补缴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逾期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未按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构成对其他已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逾期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