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2、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3、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邮寄或者直接报送商标局备案;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注册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