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权利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义务
1、忠实义务。
我国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勤勉义务。
3、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的义务。
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4、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不得从事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义务。
6、不得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义务。包括禁止短线交易、任职期间不得违规转让股票、禁止敏感期买卖股票、禁止买卖股票不及时申报和公告、不得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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