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也就是说,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之前,发起人必须确定其认定的股份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必须填写相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量和股份,符合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取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提交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发起人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认股人填写认股书,让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系,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后,按照发起人公告的规定时间,按照认股书中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成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各认股人参加,讨论成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公司组织的成立;
5、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大会后,董事会主要参与并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予以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募集情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