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并且股东会在该股东反对票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有效的决议,该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的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使公司存续。
作为保护中小股东合理利益的救济措施,为实现救济手段的可操作性,股东要求司收购其股权的协议期限为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如果双方在该期限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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