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