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公司清算有三个环节:
1、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理财产清偿债务
(1)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清算终结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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