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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吗
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吗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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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不可以。因为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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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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